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普法大格局,促进完善政府、司法、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经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讲堂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活动内容与目的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穿《宪法》《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广泛邀请国内知名青少年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专家,从青少年身心发展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需求出发,通过网络以直播、录播等形式开展专业讲座。旨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聚焦解读社会热点,助力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02活动时间及形式
活动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20:00-21:00。
活动形式:采用网络直播形式,直播结束后开始重播,可供随时学习。为提高活动参与度,各地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学习8天,学习者可以领取学习证书。
03活动参与对象
1.各地各级关工委、政法、教育、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
2.各级大、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家长及学校校长、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等。
3.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
4.从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五老”及青少年法治宣讲团成员。
04相关要求
1.强化公益属性。坚守活动全过程全环节的公益性,不向学生、家长、学校等收取任何费用。
2.加强组织安排。本活动为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协同作用,确保宣传推广到位、积极广泛参与,将本次线上公开课作为新形势下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的重要载体,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扩大活动受益面及影响力。
3.抓好工作落实。要统筹发挥社会、学校、家庭各方作用,努力构建以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体、社会为平台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社区主阵地的作用,把大讲堂融入到课堂教学,延伸到家庭各成员,落实到青少年学习、生活的各环节,全面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4.发挥“五老”作用。关工委、“五老”要牵头组织开展,监督活动实施工作,把大讲堂与活动用书《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相结合,落实好相关工作。
5.强化经验总结。各级关工委要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统计及经验总结工作,平台相关参与活动数据将纳入第五届活动评选、考核范畴。
05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雄
联系电话:010-65120200
电子邮箱:zggwsy@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06活动参与方式
07课程安排
08专家介绍
陈 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
李康宁: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CCTV“法律讲堂”栏目特邀主讲人。
张 震: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宪法学带头人,《现代法学》编委。
杜江涌:法学博士、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身边说法》《给你说法》《凡人有事》栏目常驻嘉宾。
陈小彪: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汪 鹏: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刑事法学博士。
赵晓风: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苑宁宁: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学术研究机构: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
吴小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
周俐莎: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获得者。“周俐莎法治教育工作室”主持人,从事刑事少年审判、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多年。
杨茗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
梁红霞: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谭清值:西南政法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雷 振: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张 力: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比较私法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CCTV法治人物”获得者;先后参与上百部法律法规政策的起草或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第一稿的执笔人,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法律政策改革的主要参与者。
张雪梅: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和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
于旭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深度参与多项省部级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项目或课题研究,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专家建议稿起草组成员。
胡兴建:法学博士,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监察法学院副院长,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 中国关工委事业发展中心)